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
特殊国债,不计入
财政赤字,纳入
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并带有一定财力补助的性质。
发行进程
202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020年5月14日,财政部部长
刘昆在《
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文中提及,要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增加政府投资。
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
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中央财政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不计入财政赤字。李克强强调,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新增资金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根据通知,一期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二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两期国债定于6月18日招标,6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19日进行分销,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2020年6月16日,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以财政部以财办库〔2020〕112号发布《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三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2020年6月23日招标,6月24日开始计息。
2020年6月18日,财政部采取市场化方式,公开招标发行首批10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个人投资者也可参与,且免征利息所得税。根据要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将直达市县,支持地方落实帮扶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群众的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用于抗疫相关支出等。
2020年6月23日,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共计三期总额1700亿元。分别以“财办库〔2020〕117号”通知,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5年期),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以“财办库〔2020〕118号”通知,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7年期),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以财办库〔2020〕120号”通知,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10年期),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6月24日,财政部决定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第二次续发,以财办库〔2020〕124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6月30日,财政部决定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第三次续发,以财办库〔2020〕129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1日,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5年期),以财办库〔2020〕128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
2020年7月2日,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10年期),以财办库〔2020〕132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2日,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5年期),以财办库〔2020〕135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
2020年7月3日,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以财办库〔2020〕136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15日,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以财办库〔2020〕144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16日,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以财办库〔2020〕146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21日,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以财办库〔2020〕147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24日,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以财办库〔2020〕149号发布通知,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
2020年7月30日,随着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第四次续发行完成招标,2020年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收官。
国债要点
发行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也可购买
购买方式:开立证券账户或国债专用账户,在发行期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或到
记账式国债承销商处直接购买
流通转让: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市流通转让
付息方式:分期付息的记账式附息国债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提前支取:可上市转让
兑付方式:通过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发行安排
一期 5年期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18日招标,6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19日进行分销,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6月19日前(含6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
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二期 7年期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18日招标,6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19日进行分销,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6月19日前(含6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
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三期 10年期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23日招标,6月2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24日进行分销,6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2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6月24日前(含6月24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四期 10年期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15日招标,7月1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16日进行分销,7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7月16日、1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16日前(含7月1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一期第一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19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4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30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1日进行分销,7月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一期第二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19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4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8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9日进行分销,7月1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5个、25个和30个标位。
二期第一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19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1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2日进行分销,7月6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6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2日前(含7月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三期第一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2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30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1日进行分销,7月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2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三期第二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三期第二次续发行国债从2020年6月2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3日进行分销;7月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20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7月3日前(含7月3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三期第三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2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7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8日进行分销;7月10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三期第四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24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9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10日进行分销;7月1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一期第三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6月19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4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14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15日进行分销,7月17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5个、25个和30个标位。
四期第一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1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22日进行分销;7月2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四期第二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3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24日进行分销;7月28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四期第三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8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29日进行分销;7月31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四期第四次续发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30日招标;招标结束至7月31日进行分销;8月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30个和35个标位。
上市信息
自2020年6月18日首次招标开始,至2020年7月30日四期第四次续发完毕后收官止,财政部共发行了四期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各期均多次续发行。期限品种以10年期为主,其中5年期、7年期、10年期的发行规模分别为2000亿元、1000亿元、7000亿元。各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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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发
1万亿元的抗疫特别国债会如何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将采用市场化方式,全部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招标发行。“抗疫特别
国债市场化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提升国债市场容量,更好发挥国债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促进国债市场长期发展。”(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说)
发行节奏:从6月中旬开始,7月底前发行完毕。“这充分考虑了市场承受能力,也考虑了财政资金使用周期,均衡了发行量,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说)
期限品种: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将以10年期为主,适当搭配5年期、7年期。
利率水平:抗疫特别国债利率通过
国债承销团成员招投标确定,随行就市。
怎么买
抗疫特别国债向社会公众开放认购。不仅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还在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跨市场上市流通。个人“买买买”如何操作:个人可以在交易所市场或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开通账户,购买和交易抗疫特别国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开通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的银行,均可进行业务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抗疫特别国债与一般记账式国债相同,不可提前兑取,但可在二级市场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波动。
怎么用
“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减免租金补贴等。”(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
在分配流程上,抗疫特别国债不列入财政赤字,而是纳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给地方。
应注意
个人投资者如购买需注意什么。抗疫特别国债是记账式国债。关于记账式国债有两个特点:一是可在部分指定银行和证券账户中购买;二是记账式国债不能像电子储蓄式与
凭证式国债可直接选择提前支取,但可通过二级市场转手卖给其他投资者变现。
通俗地说,个人投资者如果购买记账式国债不想持有满5年或7年,就可能遇到以下问题:比如,持有期内想转手,没有其他人接盘,卖不出去。距离到期日越久的国债,愿意接盘的人就越少;又如,为了转手特别国债,不得不“降价卖”,比如100元面值的国债,98元卖出,可能亏钱。尤其在利率方面,个人投资者应注意:与仅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储蓄国债不同,特别国债的利率通过国债承销团成员招投标确定,随行就市。
直通车
资金下达坐“直通车”,资金快速精准直达基层。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带有一定财力补助的性质,财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自主落实到市县基层和具体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再下达到市县。
在分配方式上,抗疫特别国债不列入财政赤字,而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给地方。在分配流程上,为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建立起来,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让资金坐上“直通车”。(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精准输送’,将资金快速送达“最前线”,可有效充实基层财力,为基层落实好国家各项政策部署提供助力。”(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
强监管
强监管,一边快速下达,一边强化监管,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途明确: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的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等;此外,各地可在分配额度内按照一定比例预留机动资金,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的急需资金需求。(财政部)
在各级财政部门协同发力下,覆盖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全链条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也建立起来,可全面掌握资金去向及使用情况,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
资金安排
安排政策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0%的额度用于抗疫相关支出。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有12个领域,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抗疫相关支出有6个领域,包括减免房租补贴、重点企业贷款贴息等
李克强强调,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财政部明确资金严禁投向四个领域: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得拨付给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1万亿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已完成发行,资金相继拨付至地方,多省明确了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分配,按财政部规定,抗疫特别国债可预留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后续解决基层特殊困难,全国金额最高可达2000亿元。
增设抗疫特别国债相关类款目。6月23日,财政部对
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了修订, 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新增设了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相关支出类款目。
资金分配
广东地区拟按总额366亿元的20%预留73亿元,先行分配293亿元,统筹兼顾“一核”(珠三角核心区)建设需求和“一带一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偿还能力,支持构建广东区域发展新格局。
深圳市,财政部下达广东省抗疫特别国债,其中深圳138亿元。
湖南省级财政收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25亿元,除按中央规定暂时预留抗疫特别国债的20%计45亿元,用于解决市县后续可能出现的新困难,其余资金均按要求下达市县。
云南省2020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中,也明确了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调入了20%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增加了43.8亿元资金。
河南省财政厅公开表示,560.1亿元中央直达资金中,除抗疫特别国债预留20%用于应对下半年基层不可预见的特殊困难外,其余501.3亿元全部分解细化到市县基层。
苏州市获得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0.6亿元。其中,用于抗疫相关支出23.18亿元。包括:保就业2.26亿元、保基本民生13.16亿元、保市场主体7.76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42亿元。包括: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投向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6.27亿元、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6.7亿元、其他民生类基础设施项目14.45亿元。
福建省批复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共578项,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1个,安排资金71.71亿元;抗疫相关支出项目247个,安排资金16.29亿元。资金的早下达、早使用、早见效,有利于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活力,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省政府分配下达南通市特别国债资金共计35.67亿元。
财政部:截至2020年7月29日,已有5105亿元落实到24199个项目,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财政部还构建起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控,确保财力真正下沉到基层,快速高效发挥作用。(财政部部长刘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