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战结束前,美英两国为了保持或增强他们在战后国际贸易和金融中的地位,由美国建议,并由美、英等19个国家组成筹备委员会,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后来,美国等23个国家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临时生效。
1. 协定构成
其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与交换”。实现上述宗旨的途径是,各缔约方“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协定的主要活动是组织缔约方进行
多边贸易谈判。从1947年到1994年,共组织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在谈判中,参加的缔约方从第一轮的23个增加到第八轮的117个,通过谈判,关税不断减让,受惠贸易额不断扩大,促进了GATT缔约方的贸易自由化,对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世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