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00是“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的违法行为的交通违法代码
简介
违法代码:16500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限速分别为60、70、8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20、140、160公里
违反条款:《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处罚依据:《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处罚方式
强制措施类型与依据:《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违法记分:6
处罚:罚款1500,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备注:道路类型非高速、城市快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