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开远幼儿园氢氧化钠伤人事件
2019年11月11日云南省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发生的氢氧化钠液体伤人事件
2019年11月11日下午,云南省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发生一起氢氧化钠液体伤人事件。
事件通报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2019年11月11日15时35分许,云南省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发生一起氢氧化钠液体伤人案。开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剪断围墙铁丝网,攀爬进入开远市东城幼儿园,部分师生被该男子用液体喷溅灼伤。
事件伤亡
截至2019年11月11日,该事件导致3名教师、51名学生受伤,经全面检查,伤者中有轻度症状48人、中度症状4人、重度症状2人。受伤人员均无生命危险。
事件处置
接警后,开远市公安局及时出警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通知市人民医院和解放军926医院赶往现场进行救治。2019年11月11日15时40分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现场管控、抓捕和救治工作,2019年11月11日16时10分民警在幼儿园后山将犯罪嫌疑人孔某涵抓获。
事件发生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调集专家力量、医疗资源,对送往医院的3名教师、51名学生进行观察和救治。案件侦办等各项工作在有序开展。
据警方调查,该案件系孔某涵一人所为。孔某涵(男,开远市人,23岁,无业)因其自幼家庭父母离异,缺乏家庭温暖,导致心理扭曲,加之工作生活不顺,产生悲观厌世和报复社会的心理,遂从网上购买和制作氢氧化钠液体,用喷雾器向幼儿园师生实施报复行为。
2019年11月12日,教育部获悉,云南省开远市东城幼儿园近日发生师生被氢氧化钠液体喷伤的恶性事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于第一时间向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重大事项督办通知,要求该厅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全力救治受伤师生,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教育部表示,这一事件的发生,说明校园安全工作还存在疏漏和不足:有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校园安全防范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务必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强化学校“三防”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护学岗”建设,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切实保护学生儿童安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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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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